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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信息网,江苏省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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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下载

您好,

2014江苏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下载:

公告您可以在:*v.huatu*/news/20140305/99244.html查看。

职位表您可以在公告中下载,

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其招聘开考比例为1:3(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的护理专业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2014年3月19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的岗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卫生厅网上公布。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

江苏省卫生厅健康证查询网站

江苏省卫生厅健康证查询网站→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

扩展资料:

查询健康证的方法:

1、首先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中输入“XXX健康证查询”的字样。

2、以北京为例,在搜索框输入北京健康证查询,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官方网站,点击进入。

3、点击进入*以后,进入*首页选择“全市体检办理指南”,点击进入。

4、点击进入“全市体检办理指南”以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或者健康证号码等个人信息,点击查询。

5、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查询”,体检结果就会显示出来。

江苏卫生人才网如何查询评审结果,一线人员

江苏卫生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一线人员办法:

1、登录网站,点击页面底部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考核成绩查询入口。

2、进入成绩查询页面,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

江苏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公示

一、申报评审条件

原则上按省职称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主任、副主任,社区主任、副主任医(*、护、技)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03〕2号)执行,并对近年来明确的申报评审条件作如下汇总。

(一)适用范围要求

1、申报评审医、*、护、技等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或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2、申报评审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所)、医务室,监狱、农垦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具体适用范围由各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会同基层卫生处、医政处共同把关。

3、退休人员申报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执行。

(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令),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卫生高级资格申报评审。

2、申报人员应提交聘任现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年限较长的,提交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2、申报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申报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证书。

3、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后学历获得境外临床专业类哲学博(硕)士学位,且所学课程与临床工作相关,其博(硕)士学位可作为报考卫生高级专业资格的学历依据。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工作,晋升临床医学检验诊断类专业,须提供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报考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的学历依据。

5、对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之前入学,参加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申报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6、申报*学类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学或中*学专业学历(学位),如初始学历为*学或中*学,后学历为*理学、*物制剂、中*制剂、应用*学、*物分析、*物化学等专业的,可作为申报*学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

7、申报医技类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2008年之后入学并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

8、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晋升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的低一级资格,今年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可先评后考,从2017年起,需通过职称外语考试方可申报。

9、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台)院校取得的专业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进行评审。对于受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兼聘管理等岗位的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其卫生专业技术业务工作量可酌情减轻。

2、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网上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3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5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5份);以博士学位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2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0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0份)。所填病案一般应涵盖*内不同年度,且是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本专业病种,内科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主治(诊),手术、麻醉、诊断的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为第一责任人。系统将随机抽取3个住院号,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员应将抽取的3份病案按要求上传。

3、不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以及*、技、卫管专业申报人员(不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提交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和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2份。

4、申报社区专业人员,均须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2份。

5、每篇专题报告或业务报告应附5份与报告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如*作或或特殊诊疗记录单、报告单、原始数据报表等。其中放射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提交影像诊断报告单;超声医学专业提交超声图文报告;麻醉专业提交麻醉记录单;*学类专业提交*学服务(如*物用量监测和合理用*评估、用*规范、*品ADR监测分析,院内外用*会诊或疑难病历讨论等)有关材料。

6、从2016年起,专题报告和业务报告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30%。

7、申报护理专业人员在系统内填写《任现职以来护理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社区专业人员在系统内填写《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

(六)论文、著作要求

1、送审论文应是本专业论文,并发表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正规期刊(包括连续型电子期刊)。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使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的不同版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送审论文。

2、原始资料来源为病案的送审论文,网上填写原始病案一览表,由系统随机抽取5个住院号(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申报人员应上传相应住院病案首页。

3、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4、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5、从2016年起,送审论文、著作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6、申报社区专业的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七)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精神执行。

(八)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精神执行。从2016年起,对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九)破格条件要求

1、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的主要完*(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2、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3、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副高资格(不含硕士、博士),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4、专科学历申报副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评审条件: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或二等奖第1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以获奖成果或科研课题作为破格评审条件的,其内容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其中科研课题须同时提交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

(十)其他要求

1、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必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2、*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内同类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调入我省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按*有关规定取得的卫生高级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予以认可。2001年6月12日以后,取得省外颁发的地方卫生中级资格证书人员需通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4、从非卫生系列平转到卫生系列的,须具有低一级卫生资格,且卫生资格须聘任满3年。卫生资格之间平转,原则上应取得申报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并聘任在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5、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申报评审专业

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为110个(附后)。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对未列入的专业,由申报人员选择相近专业申报。

(一)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其执业范围须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聘用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卫生管理专业。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一)2015年省卫生高评委会确定的合格标准:各专业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含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申报评审社区专业而考核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的,合格分数为55分。2015年4月18日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符合上述标准的,可作为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未达上述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2016年4月16—17日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成绩,作为申报评审2016年卫生高级资格的要素之一。具体合格标准由本年度省卫生高评委会评审时确定。申报人员可参照2015年省卫生高评委会确定的标准酌情申报。

(三)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办人〔2016〕3号)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四、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医政﹝2015﹞35号)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须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规定服务时间,按照规定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本着积极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2017年底前,下列人员可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对曾在卫生院(所)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的,可视同已完成基层服务的时间。

(二)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院服务的补充意见》(苏卫办医〔2012〕58号)规定的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须提供由认定部门审核并出具的《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

目前因公正在国外学习无法到基层服务的及2015年*转业、机关分流、外省引进等未能及时到基层服务的申报人员,可先评审,评审通过后完成规定服务时间单位方可聘任。

五、卫生管理专业申报评审要求

(一)卫生管理专业套用研究系列的资格名称。

(二)晋升人员应提供卫生管理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平转人员应具有卫生(医、*、护、技)专业资格,且取得卫生管理类专业或卫生类专业学历(学位)。非国民教育的*校(行政学院)学历不作为申报的学历依据。

(三)从事卫生管理工作且具有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平转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

(四)晋升人员须聘任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其中平转后晋升的人员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通过卫生管理组评审获得的卫生类资格,可以视为晋升卫生管理资格的低一级资格。

六、申报程序、时间和材料要求

2016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计生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8月19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jswsrc**)“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8月19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病案、专题报告、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情况表及附件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供。

3、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对送审论文原始资料来源、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服务等材料进行核查。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单位公示(7天)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系统提交页面导出《2016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8月26日)

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市级及以上单位申报人员到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人员对照原件,逐一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可辨,并确认申报信息,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名。经人社部门复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或先评后考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

5、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6、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不需服务或视同下基层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

7、破格晋升人员应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8、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省辖市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

各省辖市申报材料应经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试点省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提交。

(五)省级终审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后,提交高评委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网上填报的环境,并帮助解决在网上填报过程*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做好2016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

江苏省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江苏省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址为(**jswst.gov*/jsswshjhsyw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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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和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和妇幼健康领域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围绕优化资源配置等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满足群众生育需求,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重点做好5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通过调整扩增优质服务资源,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加快急需和紧缺人才培养和使用,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确保到“十三五”末,省和设区市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以县(市、区)为单位,区域内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不低于25张;达到省定标准的基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比例提高到80%以上;省、市、县三级均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二是进一步规范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重点围绕群众生育服务需求,加强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的衔接,打造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链。建立质量评价制度,促进助产技术服务质量提高;落实分级服务制度,加强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因素筛查,建立高危孕产妇逐级转诊的母婴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生育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做好与生育有关的’保健知识宣传;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三是进一步完善生育医疗保健服务模式。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防治结合的妇女儿童健康综合服务模式,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改善就诊体验;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孕产期服务流程,增加群众满意度;促进生育过程中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创新管理模式,增强群众获得感。四是推进生育医疗保健服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照统一总体架构、统一标准规范和共建共享要求,以互联互通、务实应用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目标,加快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并以孕产妇、儿童建卡(册)和家庭签约服务为基础,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逐步实现就诊记录和辅助检查联网管理、动态更新,并加强机构间服务系统的衔接与数据交换,确保服务过程无缝隙和服务人群全覆盖。五是加强生育医疗保健服务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助产技术、人类辅助*技术等专项技术服务以及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转诊等管理制度,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母婴安全。依法规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审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打击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未经许可或未变更执业地点擅自开展异地执业,以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生育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领域风险排查,完善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知识宣传普及和舆情引导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确保服务安全有序。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将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纳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深化医改和健康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经费投入和考核奖惩力度,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满足妇女儿童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我委组织报告团赴重庆参加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12月21日,由我省5名优秀基层医生组成的先进事迹报告团,作为全国典型,赴重庆市参加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报告会现场,报告人的生动讲述令听众深受感动:扬州市付宝鼎医生13年如一日,免费为一名胸膜瘘患者“掏心”换*;徐州市陶明春医生建立工作室、网站和微信平台,线上线下热心为群众服务;常州市王月环医生刻苦钻研慢病管理技术,是老百姓身边的慢病专家;镇江市杨凌医生冒雨勇救路边猝*老人,以真诚赢得老百姓的信任;淮阴区创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走出了强基层的“淮阴模式”;重庆市合川区乡村医生李菊洪失去双腿却身残志坚,被称为“板凳医生”,15年来用手“走过”8万多公里的行医路……

报告团由我委徐东红副主任领队,*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出席并讲话,重庆市各界代表、卫生计生系统职工、媒体记者等800多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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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人才网高级职称申报入口打不开

江苏卫生人才网高级职称申报入口打不开的原因可能是网络故障,集中登陆人数过多或系统卡顿。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入口”,或“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一、网络故障

检查自己使用的网络情况,是否存在网络信号差,时断时续的情况;检查路由器,无线网络等设备是否有损坏或接触不良的情况,如果有以上情况,可到网络信号较好的区域登录,维修或更换好网络设备再登录。

二、集中登陆人数过多

因为类似网站的服务器都比较小,承载量较弱,如果集中登录的人数过多就会导致服务器过载,从而出现打不开的状况。针对这一情况,可选择人数较少的时候登录。

三、系统卡顿

由于使用登录的软件与登录系统不兼容,从而导致无法登录的情况出现。可按照登录部门的相关要求下载浏览器或软件,然后再尝试登录。

四、如果以上办法仍然无法解决,首先确认是否已经错过了申报入口开放的时间,其次联系相关部门询问。

2014年江苏卫生厅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下载及报名网址

2014年江苏卫生厅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下载及报名网址:*v.huatu*/news/20140305/99244.html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录*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点击相应的“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在“备注”字段中注明。

3月16日至3月18日厅人事处会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3月21日资格终审。

本文链接:http://www.yangwm.com/html/87959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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